顾延生,女,汉族,1965年8月生,大学本科。经济学副研究员。2001年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。担任青海发展研究院秘书长、青海国际文化经济交流协会的副秘书长、西宁市城中区法院人民陪审员。主要研究方向:资源开发、环境保护和旅游经济等。完成科研成果总量100余万字,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(其中10篇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)。被新华社转载一篇。代表性成果有《青海生态经济建设研究》(专著,2008年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)、《对若干国家级民族贫困县的调查研究及对策建议——以甘肃、青海、宁夏三省区为例》(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良好结项,合作,2010年)、《青海发展生态农牧业的思考》(发表于《青海社会科学》2010年第6期)、《青藏铁路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对策研究》(发表于《青海研究报告》2009年第32期)、《民族文化创新与青海经济发展》(发表于《青海社会科学》2007年第4期)。2012年发表论文和研究报告:《大力推进“大美青海”文化品牌建设》、《促进青海藏毯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建议》、《推进“幸福青海”建设的思考与建议》。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一项,三等奖四项。